全国两会会场上,3只“老虎”被公开“点名”!
今天8日上午9时,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先后向大会作最高法工作报告与最高检工作报告。周强指出,去年秦光荣、王富玉等14名原中管干部受到审判;张军指出,检察机关去年对王富玉、王立科等23名原省部级干部提起公诉。
“上官河”梳理发现,被公开“点名”的3只“老虎”中,秦光荣、王富玉已分别被判7年徒刑与死缓。去年14只受审“老虎”中,有一半受贿过亿元。
3人都曾在中纪委反腐大片中出镜忏悔
公开履历显示,2019年5月10日主动投案的秦光荣,男,1950年12月生,汉族,湖南永州人,1975年8月参加工作。1999年1月,秦光荣任云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在云南工作16年间,他于2007年至2011年8月间任云南省省长,2011年至2014年任云南省委书记。2014年11月至2018年3月,秦光荣任全国人大原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至主动投案时,秦光荣已退休一年多时间。秦光荣是监察体制改革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的第一个主动投案的原省部级一把手。
投案4个月后,秦光荣被开除党籍。通报指出,秦光荣徇私干预纪检监察工作,严重破坏党的组织路线,扭曲用人导向,大搞迷信活动,家风败坏,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纵容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私利;对任职地区的政治生态造成严重破坏,对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危害等。
秦光荣一审获刑7年 图片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2019年11月7日,云南省委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会上,时任云南省委书记陈豪指出,秦光荣在云南担任重要职务长达16年,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主要发生在云南,对云南的破坏是多方面、深层次的,是云南过去一段时期政治生态乱象、腐败易发多发的“最大污染源”。去年1月19日,受贿2389万余元的秦光荣一审获刑7年。
去年1月,由中纪委制作的反腐专题片《国家监察》第二集《擘画蓝图》披露了秦光荣的受贿细节。秦光荣走上领导岗位后,从未停止收受红包礼金,包括过年过节收拜年拜节的钱,庆贺生日收祝寿的钱,出国访问收“补贴钱”,搬家添丁收庆贺的钱……在生活上,秦光荣贪图享受,爱慕虚荣,其在北京通州的别墅面积约1200平方米,还在老家湖南永州修建“秦家大院”,主体建筑面积约1600平方米,飞檐翘角、奢华气派。公开报道显示,在秦光荣投案之前,其独子秦岭已被查。秦岭曾是华融系上市公司高管,赖小民落马后,秦岭也于2018年底被查,后因涉嫌受贿、贪污被提起公诉。
被最高法与最高检同时“点名”的王富玉于去年2月21日落马。公开履历显示,已于2018年1月退休的王富玉,男,1952年8月出生,1976年1月参加工作后,先后在河北、海南、贵州等省任职,曾任河北省石家庄市副市长,海南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海南省委副书记、三亚市委书记,海南省委副书记、海口市委书记,贵州省委副书记,贵州省政协主席等职。在王富玉任职时间超过13年的海南,自2019年以来已有3只“老虎”被查。而不到两年时间,三亚已有3任市委书记、一任市长被查。被查3任三亚市委书记包括王富玉、张琦、童道驰,而王勇曾任三亚市长近6年时间。王富玉、张琦也都曾任海口市委书记。这个省会城市已有两任市委书记、一任市长、两任市委副书记被查。
去年8月16日,王富玉被开除党籍。通报显示,王富玉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打高尔夫球、乘坐私人飞机;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攫取私利的工具,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生活奢靡腐化,道德沦丧,家风败坏;直至退休后仍大肆收钱敛财等。王富玉是首只被通报退休后仍大肆收钱敛财的“老虎”。
去年11月30日,天津市一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王富玉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1995年至2021年,王富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规划审批、职务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34亿余元。2019年至2020年,王富玉离职后还利用影响力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35万余元。今年1月17日,王富玉一审被判死缓。
今年1月16日,中纪委电视专题片《零容忍》第二集《打虎拍蝇》播出,王富玉出镜忏悔自己的罪行。纪录片显示,贪图享乐、追求奢靡生活的问题,在王富玉身上表现得非常突出。他甚至想着冬天要住三亚,夏天要住贵阳,春天、秋天要住深圳,所以他安排老板在三亚、深圳、贵阳给他买房,然后再装修。多套房屋被他放到了亲属名下,收受的大量钱款也由弟弟王富保管。
被最高检“点名”的王立科,于去年10月24日主动投案。公开履历显示,王立科,男,1964年12月出生,1980年12月参加工作后曾长期在辽宁省公安系统任职,历任葫芦岛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大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大连市副市长等职。2013年12月,王立科南下江苏任职,历任江苏省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
去年9月22日,王立科被“双开”。通报显示,王立科是首只严重破坏任职地区政法系统特别是公安系统的政治生态的“老虎”,是首只被指长期安排多名公职、现役人员为其及家人提供服务的“老虎”,还是继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马明后,去年以来第二只被指卖官鬻爵的“老虎”。今年1月15日,中纪委电视专题片《零容忍》第二集《打虎拍蝇》播出,王立科出镜忏悔。专题片披露,王立科曾送给公安部原副部长孙力军9000多万元。
一半受审的“老虎”受贿过亿元
最高法工作报告指出,去年,包括秦光荣、王富玉在内,共有14名原中管干部受到审判。“上官河”梳理发现,另外12只“老虎”分别为:
去年10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院一审公开宣判海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王勇受贿一案。受贿9047万的王勇被判无期;
去年11月25日,辽宁沈阳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于志刚受贿一案。于志刚被指控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91万余元。去年1月22日落马的于志刚,是去年“首虎”;
去年12月14日,河北省邯郸市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原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谢长军受贿、为亲友非法牟利、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谢长军被指控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042万余元。同时,2012年至2013年,谢长军利用职务便利,安排下属企业以明显高于市场391万余元的价格向其亲友经营管理的公司采购商品;谢长军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2393万余元;
去年12月23日,江苏省无锡市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原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彭波受贿一案。彭波被指控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5464万余元;
去年12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青海省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蒙永山受贿一案。蒙永山被指控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112万余元。
此外,去年受到审理的“老虎”还包括受贿近1.29亿元,获刑15年的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原党组成员陈刚;受贿1.91亿余元,获刑18年的中信集团原执行董事赵景文;受贿4.69亿余元的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总经理云公民,受贿近1.6亿元,被判无期的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马明;受贿3.5亿余元的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刘国强,受贿4.6亿余元的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董宏,受贿1991万余元的青海省原副省长文国栋。
最高检工作报告指出,检察机关去年对王富玉、王立科等23名原省部级干部提起公诉。“上官河”梳理发现,除了王富玉、王立科外,另外21只于去年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老虎”,除了6只“老虎”已受审以及一只“老虎”已获刑外,还包括:河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甘荣坤,江西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肖毅,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党组成员李文喜,甘肃省委原常委、常务副省长宋亮,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张新起,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尹家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任华,海南省委原常委、三亚市委原书记童道驰,国家能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宝华,山西省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刘新云,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史文清,北京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伟,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总会计师骆家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