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被指巧取豪夺,肆意侵吞集体财产
作为农村各项工作和各种组织的领导核心,农村基层党组织是乡村振兴的具体组织者、实施者,担负着重要职责使命。只有农村基层党组织坚强有力、党员队伍合格过硬,乡村振兴才有根本保证。近日,山东省济宁市北宿镇南渐兴村的村民致函有关部门,反映村支委田某文涉嫌存在的一些问题线索。
三十余年来,此人三次当上村干部,还入了党。他利用职权,在村里欺压良善,恣意妄为,人称“掌舵人”。村里每次改选村干部,都在他的掌控下暗箱操作,选他指定的“听话人”当支书,否则他将采用种种手段把好人拉下马。常用的手段有:利用家族势力干预选举;利用80多的母亲骂街式的大闹特闹;利用保护伞耍横。其涉嫌存在的问题如下:
其一,私刻村委会公章(假公章的鉴定报告,至今在某所保存),行巧取豪夺、肆意侵吞村集体财产、损公肥私之便。
用假公章签假合同。2016年9月,把我村的集体砖厂全部资产私自卖给了岳庄村民,获利400万元;利用假公章订立“垃圾外运”假合同,骗取村集体资金8.1万元;利用假公章签假合同,变卖村集体农机具14台套。其中50拖拉机5台,收割机4台,犁、耙5套。卖的钱归自己所有。
其二,怂恿其母亲带领几个儿媳妇,手拿农药大闹镇招标现场,并且拿着假合同威胁负责招标的人员,致使村标项流招,使村集体每年造成经济损失约60多万元。
其三,私自拆除村原有的党员活动室、村委会办公室共21间设施,自己建房,并将一大宗土地也占为己有。当有关部门调查时,他却说“是我村村民某某的植树地”。然而,他说的两个人,一个是不存在,另一个秦某一已去世多年。
事实是这样的:1976年,我村在老一届领导班子的决策下,进行了整顿改造。改造后,村貌焕然一新。1981年被评为省级先进文明村,上级连续8年给我村颁发一等奖,省、市、县领导还多次引领其他省份的参观团前来我村参观学习。在这种形势下,我村的幼儿园、青年之家、党员活动室、村委会办公室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都比较漂亮。拆除了这些设施后,田某文却对调查人员说“原是村民某某的植树地”,试想能在植树地里接待领导和参观团吗?那些各大部委厅局颁发一等奖状、奖杯能挂在和摆在植树林里吗?我村的幼儿园、青年之家、党员活动室、村委会办公室都是设在树林子的吗?那么这些设施又去了哪里?这些问题疑有保护伞存在没人深究,调查只是走走过场掩人耳目。
其四,利用职务之便,编造假工伤及事故处理费等,两次套取村集体资金27.4013万元。
其五,2017年前,其家族共5家从来没交过电费,全部是以村集体以学校的名义报销的。
其六,疑编造假账私分村里的卖地款。2001年,村里卖地款3000余万元,分给村民约240万元(村民每人1000元)。剩余的2000多万元哪里去了?
其七,在其与时任支书的张某东被迫辞职的过程中,涉嫌巧立明目,夸大各项工程项目,把支出的不到20万元编成50多万元下了假帐,巧取豪夺,中饱私襄。如浇广场花草共用一个工,他通过造假下了9000多元;如用挖掘机800元左右,他们通过造假编成7万多元;把吃喝的20多万元歪曲成疫情防控上,发国难财。如此等等,通过调查帐目可弄清事实。他俩是于2022年5至9月份因涉嫌不作为和作风等问题,由镇里查实后被迫辞职的。接辞职通知后紧急造假帐,下完帐后立即辞职。
就上述涉嫌存在的问题线索,村民向上级反映情况,多次遭到殴打。疑有保护伞,谁也管不了。于是就做工作,给那些受伤者6000元的维稳费完事;村民们诉至法院,立案下传票后,当地某领导施加压力迫其撤诉,最后也是不了了之。
反映人承诺以上所述内容属实,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与媒体及发布平台无关。恳请上级领导听民声,察民意,深入实地,明察暗访,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还村民们一个公道。
来源:新农村建设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