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诉称承包方违砸违建致楼房严重损坏成危房
2022-12-29 15:36栏目:国内
在长沙市河西岳麓区山下,有一片集高校校区和征收安置小区区域(安置小区统称自建房),楼群中夹杂数栋对外销售的公寓楼。黄鹤小区三片一栋公寓楼是其中之一栋,其原始环境适宜人类居住。但是,承包人为了蝇头小利,于2020年至2022年期间,在没有申报、没有当地政府部门任何审批手续及楼上业主不知情下,为扩大经营范围,擅自把该栋公寓楼楼房西面的一、二层实体砖墙野蛮狂砸掉,更换成大型落地玻璃窗;西北二面多处设置违章建筑等违法侵占行为。
基于此,导致该栋楼楼上业主的房子严重损坏。所建之楼房原本质量欠佳,被承租方狂砸后安全就更堪忧。当地安置户谁都不会把自家房子的一、二层实体砖墙整面全砸掉,也找不出第二栋房子被人为损坏这么严重且侵占范围之大。当地小区负责部门放任让承包者做这损人不利己之事,是因为该公寓楼不是他们自己的住所。一旦发生倒塌安全事故,他们可以不承担任何民刑责任。
黄鹤小区三片一栋楼的实体外墙西面的整面一层、二层墙体被人为前后疯狂砸掉更换成大型落地玻璃窗后(二层还在狂砸、违建中),地基出现裂缝下沉等现象(住宅基地多为农田、水潭、河道支流等);被人为砸后,楼上业主住宅的房顶出现横向裂缝、斜向裂缝,墙体的裂缝之处被雨水渗透,出现墙壁脱落掉渣,地板震裂松动等种种损坏现象。
造成上述破坏的行为,是在业主不知情、不同意之情况下发生的(受疫情影响,业主二年左右不在此居住)。承包人于2020年期间开始至今,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漠视人民群众财产和生命安全,肆无忌惮恶意损毁北面一米多宽的绿化带向外扩(违)建一米多,长度为整栋楼的二分之一;对西边天然气绿植园里生长茂盛的树木和其它植被,铲除达三分之二。更为严重的是,居然在天然气管道上面违建了一个二层楼高的大型玻璃房做餐饮、酒吧等经营等场所,而国家明文规定:天然气主管距离居住区为20米远、次管为10米远、分管为5米远,管道上方不容许任何建筑物尤其是违章建筑存在,便于抢修、抢险等。
去年西面实体墙一层已全部被砸掉更换成大型落地玻璃窗,霸占公用绿地且设置一米多宽的木围栏开设酒吧等等;2022年8月中旬,有业主亲眼看到西面实体墙二层又全部被疯狂砸掉,同样更换成大型落地玻璃窗;该栋楼的西北边墙外还违建一个二层楼高的大型玻璃房和很大的石阶梯等等;南面增开一大一小的落地窗(暂时空洞)。
基于承包人滥行诸多情况和侵权行为,业主及时找当地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区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协商沟通,要求停止当前这种侵权以及霸道侵占公共场所的行为,提出恢复其原状,不能破坏业主居住环境和损害人民群众财产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一直到10月份左右,区里某些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亲自前往事发现场“参观”。两年左右,前后不断扩建的违章建筑屹立不倒,且越建越狂砸,越来越厉害,砸掉公寓楼一层实体整面砖墙又狂砸掉二层实体整面砖墙。
事情发现至今,为时已半年左右,所有违章建筑不但没有停止或拆除,相反,施工建设却一直顺利进行,于2022年年底已峻工(土地属国有。虽然一、二层属集体所有,但是三至六层是业主自购居住。国家明文规定,承包商、承租人仅仅享有对房屋的使用和室内装饰处置权限)。更为严重的是,违章建筑二层楼高的大型玻璃房还设置在天然气管道上方。现在,业主居所不但变成危房,周边覆盖在天然气管道上方的违章建筑群等构成了随时可能引发的“定时炸弹”。
承包者损害他人财产甚至危害他人生命,侵占公共场地,难道无须承担任何安全责任,无须赔偿受损者,可以放肆为所欲为吗?这种侵占公共场地和违砸违建施工,为何能一直顺利进行并峻工,且堂而皇之屹立。难道其中某些人有利益扯牵?基于对房屋安全问题考虑,更对于生命的尊重,业主只能在外租房或借住。
我们的诉求,一是责令涉事方停止所有侵权行为,不能再继续扩大侵权范围(至止:西面一层、二层实体整砖墙已被全部破坏砸掉,整栋楼呈上重下轻,岌岌可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强烈要求恢复西面实体整面砖墙其原貌;二是责令涉事方对受损房子做出安全检测鉴定(必须是国家承认且可信度高的权威机构的鉴定),根据检测情况对受损房屋进行维修、加固和全面恢复其原貌。根据评估报告,对受损房屋给受损业主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三是责令拆除违建在天然气管道上方的二层楼高的大型玻璃房及其它违章建筑群,恢复其公共活动场所,消除一切安全隐患,并恢复其周边绿植环境,让业主们都能安居。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希望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能够深刻吸取“4.29”安全事故的沉痛教训,也借托“安全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之契机,少点口文,多点行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依法依规妥善处理,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来源:华夏民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