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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诉称征地补偿款被截留,留用安置地被侵占

2022-12-12 21:09栏目: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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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阳西县沙扒镇乌石头村委会下灶自然集体村民致函上级领导,反映当地有关部门涉嫌违法征用土地,截留征地补偿款,村民留用安置地被侵占,以及2012—2015年申报指标的涉及土地村民纳入征地养老保险范畴保险金额发放意向不明的问题。

         
 
       月亮湾项目用地,其实是乌石头村委会下灶自然村归属地,所属本村320户、2000多人口。于2000年被广东东方月亮湾有限公司圈地“囤地”投资,规划用地733公顷(10995亩)、投资250亿元。
       2004年4月23日,这起违法圈地搞开发旅游区的坑农案件,被央视曝光(广东:村民土地被违法征用,大量农田撂荒三年);2011年10月14日,暸望东方周刊报道(月亮湾项目为何沉寂十年);2004年12月30日,省自然资源厅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的通报在南方日报刊登(广东省严肃查处土地违法案件,通报八起典型案件),其中一件是阳西县“违反法定程序实施征地,构成了非法占用土地行为”、“县纪委、监察局分别作出决定,给予县办公室副主任、旅游度假区项目协调办公室主任罗某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儒洞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现任县广播电视传输中心主任梁某某行政警告处分”,在全国引起轰动。这也有力证明了当地非法征收土地的事实。
       但这20年来,村民一直向国家自然资源部、国家信访局和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将涉事用地归还回其使用。令人痛心的是,村民多次维权信件最终被转回当地政府,土地依然没有退还村民使用,反被当地政府二次拍卖了。
       2022年7月份起,我们收到国家自然资源部、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及相关政府部门复函,并敦促县自然资源局、沙扒镇政府处理。但到目前为止,当地有关部门依然没有来为村民解决土地补偿款问题,对其问题不解决不执行,依然被推诿、敷衍、欺瞞、作假。现再向您们陈述一下:
       
 
       其一,阳西县自然资源局和沙扒镇政府处理意见书涉嫌欺上瞒下,弄虚作假。
       一,月亮湾项目用地报批情况。当地有关部门釆取规避法律方式,就是一次征用完毕之后分多次去报批,釆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土地,蚕食农民耕地行为。并非其正常征地程序。    
       二,安排集体留用地问题(留用地解决方案)。长达几年时间,连政府工作人员都不知道留用地分配在哪里。村民留用地是否被霸占,不得而知。
       三,解决被征用村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款项问题。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位相关村民享受到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希望查清631.26万元的去向。     
       四,解决村民征地款补偿标准过低的问题。于2017年政府将下灶村民土地拍卖7.38亿元。广东东方月亮湾有限公司、碧桂园征地补偿款20亿元。镇领导姚某某向村民表白,“月亮湾征地款30亿元”。是否存在被截留问题?村民留用安置地是否存在被侵占问题?乌石头自然村的土地(地名:下沙)被阳西荣华盛房地产有限公司征用了1500多亩。按照阳西县征地标准:每亩5万元以上,青苗补偿款850元/亩。镇里和村委会拒绝公开征地账务明细,超一亿元的征地补偿款是否存在被截留问题,150亩留用地安置也没有分配给村民。当地有关部门将下灶村征地补偿款的979411元付给乌石头村,试图混水摸鱼,迷惑村民。
       2000年时村民土地被强征了,还要上交“公购粮”到2003年7月份。这符合县自然资源局以及镇里所说的合法土地征收情况吗? 
       五,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月亮湾用地是国家公共利益需要,还是商业行为?依据《土地管理法》七十三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属于违法行为;《土地管理法》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釆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也属于违法行为。月亮湾工程是一个商业开发行为,而不是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事实上,从始至终当地有关部门都在违法征地,并非合法征收。       
       六,2000年5月,乌石头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研究月亮湾项目征地事项。此属弄虚作假,哪位村民代表参加了征地大会?征地协议书的签名涉嫌伪造,且月亮湾项目旅游度假区项目建设涉嫌违法用地,投资项目2.5亿元的烂尾楼全部被拆除了。
     
 
       七,关于月亮湾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当地有关部门拍卖月亮湾土地,是在2017年11月14日,佛山富力、江西平安拍得7.38亿元。碧桂园房地产有限公司和广东东方月亮湾有限公司楼盘的征地补偿款20多亿元。请问这是历史遗留问题吗?
       镇里涉嫌暗箱操作,收买一些村干部和有不良记录闲杂人员做卧底,负责打探村民上访行踪以及截止村民上访。期间还在村委会领取工资每月3500元。请问:他们几年来的工资是财政支出,还是挪用征地款支付?征地款账目混乱,希望有关部门查处。     
       
   
       八,“西府告(2004)1号”公告,实际没有退还。涉嫌弄虚作假,掩耳盗铃,侵占村民土地。 
       其二,土地征收流程。发布拟征地公告→展开土地现状调查→进行社会风险评估→补偿方案等文件公示30日以上→召开听证会→修改补偿方案→办理补偿登记→签订补偿协议→申请征收土地→发布征地公告→落实补偿款→实施土地征收。
       征地期间,当地有关部门没有发布或张贴任何征地信息及公告,没有动员村民召开征地会议,更没有全体村民到场签字的情况下,仅凭乌石头村委会陈某庆、陈某(已故),晚上叫几位关系好的村民出来在路边摊处吃夜宵,并且灯下串通,暗箱操作,弄虚作假,串通造假了一份 《征地协议书》,被圈地面积达10995亩(733公顷)。强行填土掩埋耕地,毁了生态防风林。
       东方月亮湾有限公司与县里签订征地补偿费,每亩26800元,青苗补偿费每亩850元。县里只给下灶村民征地补偿费水田6元/平米、旱地4元/平米、荒地2元/平米、沙滩2.5元/平米、青苗150元/亩。此情况更加是不符合当地征地补偿标准,贱卖村民土地。
       其三,东方月亮湾有限公司征用下灶农民土地733公顷,涉嫌违背了《土地管理法》(2004修订)第四十四条、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土地的,由省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之规定,在没有完善征地批复手续的情况下,土地性质仍然属于集体土地情况下,实施征收程序,复而据此进行占地、征收,涉嫌违法。      
       20年来,村民寻求法律途径,曾经向当地法院起诉,但却得不到公正裁判,仍旧受到不公平对待。不断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当地涉嫌截留征地款的行为,至今得不到查处结果,阻力究竟来自何方?其背后或有“保护伞”。 
       以上所述都是事实,如有不实,反映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与媒体和发布平台无关。
在此恳请上级领导高度重视,深入实地,明察暗访,给村民一个合理的处理结果,还众多村民一份公正。
 
来源:新农村建设资讯